关于资助政策的相关解释

网站首页  ꄲ  关于资助政策的相关解释

关于资助政策的相关解释

 

1.特别困难类别中,特殊病种医疗救赎对象子女,包括患病对象为父母、子女均可。

 

2.家庭人均收入,为(家庭总收入- 交纳的所得税- 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- 记帐补贴)/家庭人口,家庭人口含未成年人,含住在一起需要的老人。具体家庭人口总数由班主任进行实地调研确定。

 

3.申请表中申请人签字,统一由学生本人签字,幼儿园学生可由监护人代签。

 

4.2018年春季,特别困难资助标准,小学为1546元(午餐费87*8+综合实践费100+生活补助750=1546元),初中为1816元(午餐费87*8+综合实践费120+生活补助1000=1816元),填写资助金额请参考。实收午餐费超出午餐费补助标准的根据政策由学校贴补,也可和相关快餐公司协商免除部分费用的收取。

 

 

 

梁溪区学生资助中心

2018年3月12日

时间:2019-01-22 14:57:00
ꄘ来源:无锡市塔影中学

推荐文章